4月20日
“惠满春城”消费季
新闻发布会在长春召开
长春市政府宣布
将发放1亿元的消费券!
本次促消费活动
主要有四大内容
特惠型消费券
普惠型消费券
安排资金2000万元
普惠型消费券面值
每张面值50元,共发放40万份。
普惠型消费券领取及使用
必须在长春本地实体消费场所使用,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设找零。
普惠型消费券使用时限
生效之日起至6月30日
购惠型消费券
安排资金5500万元
发票抽奖活动
安排资金1500万元
在全市开展凭发票抽大奖活动
发票种类
4月20日至6月29日,个人取得的由在长春市注册登记的实体店经《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额度
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及以上。
参与主体
取得上述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发票所载“购方名称”和“购方识别号”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完全一致且真实有效)方可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开具时间
参与行业范围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4月20日至6月29日期间开具的上述发票。开票时间以《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中的电子数据时间为准。
开奖办法
自2020年4月27日至6月30日每天进行抽奖,共65期,发票只能参加一次抽奖活动。4月27日抽奖的发票开具时间为4月20日至26日,4月28日抽奖的发票开具时间为4月27日,以此类推,2020年6月30日为本次活动的最后一期。
奖品设置
每期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20万元一汽品牌汽车1台;二等奖4名,奖励价值5000元购物卡1张;三等奖20名,奖励500元购物卡1张。按照奖金总额1500万分配具体奖品价值和奖金额度,一切税费、手续费由中奖消费者个人承担。
(发票抽奖活动以市税务局发布的发票抽奖公告为准。)
注:以上活动均以长春市政府公告为准
线上投放 叠加使用
政府引导 商家联动
1亿元政府补贴
给你消费底气
向着“买买买”的快乐出发!
来源:吉林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