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最新批复

时间:2020-09-03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辽河流域

查干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

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吉政函〔2020〕73号

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吉林省辽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吉林省查干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吉自然资办发〔2020〕1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吉林省辽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吉林省查干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要严格对照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有关要求完善后,按程序报国家审批。
二、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三、要依据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责任。要加强资金监管,督促项目进度,按期完成修复治理任务。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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