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长春社保就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发布温馨告知。具体如下:
全市享受待遇人员:
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有关要求,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我们诚挚地告知您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三)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包括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人员。领取待遇资格一个认证周期为12个月,周期内至少应完成一次认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吉林掌上社保APP,电子社保卡,中国领事APP等多种方式认证。打开微信(支付宝)→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点击【去认证】→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点击【提交认证】,按系统提示完成认证。点击【认证记录查询】可以查询认证结果和认证时间。应用商店搜索安装“吉林掌上社保”APP→安装完成后打开“吉林掌上社保”→点击【去认证】→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点击【提交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打开“电子社保卡 ”→【登录】电子社保卡后→进入首页→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点击【开始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打开“中国领事”→点击登录→进入【首页】→点击【养老金资格】,按提示完成认证(仅适用于境外居住的退休人员)。如果使用智能手机存在困难,长春市内居住的享待人员可就近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村)由工作人员协助您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长期卧床、生病、高龄等特殊群体和其他原因无法线上认证的人员,可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由社区(村)进行协助登记认证。(一)超过12个月未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享待人员,将暂停发放待遇。(二)因未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而被暂停发放待遇的享待人员,认证通过后,将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为了避免给您带来不便,请广大享待人员及时完成认证。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2024年10月2日
来源:长春社会保险微信 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