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政策调整

时间:2025-03-14 来源:长春公积金

关于阶段性支持代际互助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长住金管规字〔2025〕2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现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允许职工通过代际互助形式提取公积金减轻家庭购房资金压力,具体如下:


  职工除按原有政策规定可就本人或配偶名下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外,还可就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名下的自住住房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全款购房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贷款购房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


  在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全款购买的新建自住住房,以及此期间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铁路电力缴存职工应在缴存地或工作地)贷款购买的新建自住住房,适用上述代际互助提取公积金政策。


  上述政策自2025年3月17日起施行,本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不变。


  特此通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关于阶段性支持代际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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