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德惠市融媒体中心推出<幸福德惠 民法相伴——说“典">栏目,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未经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未经批准,
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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