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德惠 民法相伴——说“典”: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特定时间

时间:2020-12-18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德惠市融媒体中心推出<幸福德惠 民法相伴——说“典">栏目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哪些特定时间内,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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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本条是关于男方离婚请求权行使时间的限制性规定。本条旨在特殊保护妇女、胎儿、幼儿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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