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省交通运输厅自9月20日零时起,在全省启用新版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实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和共享共用。
新版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符合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工程应用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应用由交通运输部发放的二维码,不再应用“吉林省运输管理局微信订阅号二维码”;不再体现“数据来源:吉林省电子证照库”的水印字样。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应用“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吉林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平台”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制发电子证照,并通过实时数据共享至部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实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跨地区的互信互认。
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可登录“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经营者自助服务端”“吉林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平台自助服务端”自行申请、查看、下载电子证照。
道路运输经营者可应用法人账号登录“吉事办”手机APP在线展示电子证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可应用“吉事办”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在线展示电子证照。
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广应用全国互信互认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是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政务服务供给、助推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道路运输数字化监管、创新监管模式的有效途径。在下步推广应用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逐步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覆盖人群,并提示已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和更新新版电子证照,确保电子证照能够全国互信互认,助推道路运输行业提质增效,加快推动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数字政府”建设。
来源:城市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