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洮南市公安局团结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邵某报警,称自己被人诈骗,损失12000元。
邵某经营一家寄卖行,2022年12月中旬,姜某来到邵某的店铺,抵押一只约30克重的“金手镯”,正当邵某准备掐断手镯验货时,姜某称手镯为其爱人所有,因手头缺钱,便瞒着爱人拿手镯出来抵押,用不了多久便会将手镯赎回去,希望邵某不要损坏手镯。
见姜某态度诚恳,双方交谈过程中言语投机,邵某便放松了警惕,简单查看手镯外表后,就直接将10000元抵押款打给了姜某,并商定,半个月后姜某要以10300的价钱赎回。
然而半个月过去了,邵某始终不见姜某来赎回手镯,于是通过微信联系到姜某。此时,姜某却称自己无力赎回,欲将手镯卖给邵某,邵某没多想,便通过微信将2000元差价转给了姜某。随后,邵某准备将手镯出售给某黄金回收公司,对方验货后将手镯退回,邵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便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
固定相关证据后,民警依法将姜某传唤至派出所,姜某对自己诈骗邵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自己经济紧张,看到某直播间售卖的金黄色古法手镯工艺精湛,便以69元的价格进行购买。货到后,姜某开始游走在多个寄卖行,准备以假乱真进行售卖,但前几次均被识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诈骗所得钱款已如数返还给邵某,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