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老年人开始思考如何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当子女无法时刻陪伴左右,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自主选择监护人成为不少老年人关注的问题。2021年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意定监护制度,赋予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行选定监护人的权利。那么,老年人究竟该如何行使这项权利,在众多可选对象中挑选出合适的监护人?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确保监护协议合法有效,切实保障自身权益。下面,让我们听听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是如何解答的。
记者:田雪
李国峰 朱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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