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并确保药品追溯码的准确性和唯一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需准确采集、核验药品追溯码,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追溯系统。
1 要扫码
一要有码。强烈建议医保购药者只买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没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追溯码被撕掉或者损毁的药。追溯码是这一小盒药品的唯一身份证,这小盒药的追溯码号码与其他药品包括同品牌同规格其他小盒的追溯码都不一样。请注意,确定这小盒药身份的唯一证据是印在小药盒上的追溯码,而不是购药发票或者小票,或者微信支付宝付款记录。
根据文件规定,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药品都必须追溯码全覆盖,明年起,对没有追溯码的药品“敬而远之”!
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住院拆零服用的药品,中药饮片和中药颗粒,目前暂时没有要求使用追溯码。
2 要扫码
二要扫码。结算药款时监督售药人员扫描小盒药的追溯码,不要让他或她扫其他药品的追溯码。追溯码一旦被扫码销售,这个数据就进入了国家医保局的数据库。如售药人员故意不扫追溯码,则有隐瞒二次销售的嫌疑。
3 要小票
三要小票。坚持索取小票,不要放弃可能的上千元赔偿。在今年年底前,购药索取小票后,需拍照留存,以防后续发现问题,能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要验码
四要验码。要养成验码的好习惯,不要当回流药的接盘侠。
5 要索赔
五要索赔。如发现已购回流药可坚决索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介绍一下扫描药品追溯码后可能出现的4种情况。
情况1:“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建议等两天再次扫码,如还未出现,说明售出机构未扫描该盒药品上的追溯码,可向售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反映。
情况2:“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如确为本人购买的,说明该药品合法合规。
情况3:“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如非本人购买,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情况4:“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使用医保部门以外的软件或APP扫描药品追溯码,得到的信息并不是该药品的医保销售结算信息,不适用于上述方法和结论。
6 要毁码
六要毁码。药物服用完毕后,请妥善处置空药盒,建议您把药盒撕开,特别要确保空药盒上的追溯码撕毁,不让有心的犯罪分子继续盗用空药盒和追溯码。吃不完的药和废弃药,建议把每一粒药剥离出来后,扔到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处。避免违法分子制作成“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
提醒大家,请及时普及医保购药“六要六不要”。 让我们一起行动,共同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全社会的用药安全。